前段時間我去了一個城市,想以設計師的觀點來談談一些感觸。
今天是一個強調體驗行銷的時代,特有的文化資產對於一個國家、地區或城市,
在發展上確實會有催化提升與創造差異化的功效,
特別是在創意產業領域。
雲南的麗江,
因為是「濃郁的地方民族特色與自然美妙結合的典型,
代表一種或多種文化的人類與自然環境相互的影響作用」,
1997年被聯合國列為世界文化遺產古城。
12年來愈來愈多的遊客到訪,大量商機帶來了資源(金)、熱情與企圖,
帶動這個古城快速的發展與商業化。
雖然其中不乏具有特色、設計感的餐廳、商店甚至國際名店設立,
同時也吸引不少有心人士與地方政府的支持,
應用創意把當地的傳統文化轉換成文創商品(如麗江印象);
但因為過度追求商業的利基,發展與保護沒有平衡好,
整體來說目前的結果是亂多於序。
變相的所謂文化產品,充斥著古城的旅遊市場;
物質化的休閒需求,讓夜店酒吧文化因應而生,
音樂肆無忌憚地每晚震耳欲聾,把文化古城變成了一座最大的酒吧街。
根據統計,最近三年外籍遊客已經大幅縮水,
即使一直有來自世界遺產委員會的警告,
對於過度消耗文化資產似乎也起不了嚇阻的作用。
同樣的情景,台灣的九
份、鹿港等好像也循著類似的軌跡發展著。
讓我們看看我國對「文化創意產業」的定義:
「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
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
不同的文化代表著各種地區、族群對生活有著不同的經驗、模式與價值觀,
因為不同,
可以對人類的進化與生存的問題有著多樣的嘗試而產生不同的解決經驗,
進而可以相互學習、影響而帶動全人類的進化。
今天談文創產業,
其意義是在於提升整體生活的美感與本質,
但如果創意化、產業化便是直接的科技化、商業化或標準化,
那文化的本質差異化可能會式微、甚至消失。
正如今天很多的城市因現代化的發展而走向愈來愈同質化,
能提供給人們具有文化特色的商品、服務與體驗愈來愈少。
雖然有些文化與傳統的資產並不是最好、最完美的,
但能夠留傳下來便具有其意義,可以透過創意來賦予新的價值,
而不應該為了商業的目的,反而形成了一種扼殺文化資源的集體手段。
以上觀點,加上地球已經是平的,
在文創產業的「保護與發展」,政府應發揮維持秩序的角色。
即使對先進國家來說,文創產業都是一個還在探索的新方向,
多一點文化本質的關懷,
或許能讓台灣擁有的還定位不明的文化資產,創造出更多的福祉。
(作者是浩漢設計總經理)
【2009-07-18/經濟日報/A11版/文化創意】【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